2023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梅亦建议,增设中小学生春秋假,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和推进中小学生春秋假制度,比如在3-4月和10-11月间各增设7天左右的春假和秋假,同时可以相应缩短暑假时间,保证每学年放假时间总量不变。春假和秋假如果能有效落实,将创造两个新的旅游小高峰,同时减少黄金假期旅游扎堆拥堵现状。
关于学校增设春秋假的问题,并不是首次提出建议。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966号建议:“增设大中小学春秋假期,建立错峰休假制度促进旅游业均衡健康发展。”
2020年10月,教育部答复称,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长的前提下,学校放假时间包括春秋假时间由各地、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
教育部指出,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规定:“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
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有类似规定:“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
教育部表示,我国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中小学课程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管理,考虑到各地和学校的地域特点、办学条件等存在一定差异,地方和学校依法享有合理而充分的教学管理自主权。
据了解,我国个别地区中小学已有放春秋假的先例。自2004年起,杭州市中小学除了寒暑假外,增设春假、秋假。春假和秋假时间为每年五一劳动节前后两周和11月的第一周。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杭州春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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