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负责人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上签字。吴东江摄
近日,广西桂林一中学食堂收到了市场监管局开出的浪费食物罚单,原因是存在蔬菜过度挑选问题——“蔬菜叶有虫眼或稍微泛黄,能吃却全被当垃圾扔掉”。据报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广西向浪费食物者开出的首张罚单。
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粮食供求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但是,我国食品浪费同样令人触目惊心,调查显示,我国消费者仅在中等规模以上餐馆的餐饮消费中,每年最少倒掉约2亿人一年的食物或口粮。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非常有必要,通过科学划定法律责任,能以刚性制度约束制止浪费行为。
不过,法律的颁布只是第一步,更重要、更有挑战的工作在于法律的执行。法律颁布意味着有了规则,但规则如何落实是法律制定初衷能否得到实现的关键。执法环节做得好,立法的效果得到充分体现并经受检验,才能推动立法不断完善;执法消极或过度,很可能适得其反,出现好经被念歪,甚至成为好法的“高级黑”。
印象中,学校食堂往往是“物尽其用”的典范,常有学生抱怨食材不新鲜、质量不好。看到新闻报道,甚至有网友戏称桂林这所中学食堂是“良心食堂”。不过,有虫眼的菜叶到底能不能吃,对食堂来说也是一个左右为难的问题——丢了被说浪费,不丢可能被说对学生健康不负责。
相比之下,有的星级饭店剩菜严重、有的机关食堂过量备餐、有的婚丧喜庆宴席铺张浪费等,这些场所的食品浪费突出又严重,对当事方来说,也不存在觉得左右为难的客观问题。放着这样普遍的问题不去查,却把第一张反食品浪费“罚单”开给一家中学食堂,如此“一叶障目”式执法,浪费了第一张“罚单”的教化功能。
诚然,反食品浪费法刚刚开始施行,相关的配套文件、细则还需要完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如何妥善处理,也还需要做很多探索。最近,北京市有局处长隐藏真实身份、深入基层一线、体验普通劳动者工作,进而真诚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真正落实政策、真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新闻在全网刷屏。广西桂林市场监管部门完全可以借鉴,让有关领导干部深入群众,深入食品生产、加工、配送、烹饪、销售等环节,换位体验当农民、采购员、厨师、消费者等,以此优化反食品浪费执法,而不是靠着掌握执法权,高高在上,对一片片出现虫眼的菜叶子开出有争议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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