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教育发布消息,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2〕18号)要求,现就做好成都市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尤为重要。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是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满足老百姓对教育多样化需求的重要路径。各地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各地要充分利用高职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等有力政策,通过网络、报纸、官网、微信公众号、QQ群等各级各类平台,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政策,积极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各校要统筹做好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等培养规模的有序衔接,为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要深入推进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职普融通实验班规模。同时,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要紧扣“5+5+1”现代产业体系细分领域,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稳定就业的需求,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努力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规模较2019年秋季招生数缩减30%,积极稳妥将学前教育专业转设为幼儿保育专业或相关专业。原则上设有农村医学、中医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较2019年秋季招生数缩减20%。严格控制中职护理专业招生规模,支持学校开设“一老一小”健康服务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相关专业。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建档立卡户适龄子女应招尽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深入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需求。加大“9+3 ”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各“9+3”学校要制定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面向民族地区学生家长和群众广泛宣传,努力扩大宣传效果。要与扶贫部门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比对,加强对建档立卡户考生的甄别,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020年中职招生工作,分四个步骤实施——
1、信息发布(2020年5月至6月)
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要真实准确制定本校招生宣传材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
2、志愿填报(2020年6月至7月)
各区(市)县教育局和生源地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中职招生占比和计划数,指导学生填报适合的志愿。
3、录取报到(2020年7月至10月)
在成都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结束后统一在“成都市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https://zkzx.cdzk.org/)填报志愿;漏报的考生由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信息补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注册学籍(2020年7月至10月)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监督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注册学籍。要加强合作办学学生、非全日制学生、教学点学生的学籍管理,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信息的动态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招生数据和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效率。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中职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要认真落实《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教育领域乱象整治方案》(川扫黑办〔2020〕15号)精神,严厉打击中职招生虚假宣传、买卖生源、违规收费等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同时取消该校一至三年招生资格,造成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学校办学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专业信息以及校址、招生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由市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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