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教育发布近日消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成都市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普职教育融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1、进一步统筹整合本区域内普职教育资源,促进普职学校加强交流合作,探索开展学校课程共建,倡导普职学校教师互动,鼓励跨校走教。
2、指导结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严格执行普职融通实施方案。职普融通实验班列入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具有成都户籍或具有成都市初中学籍的学生,注册中职学校学籍,并按“人籍一致”原则在中职学校就读,区(市)县教育局对过程加强指导和监管。
3、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普职学生学籍互转。
申请流程。普职融通实验班学生可在高一年级下学期结束前申请到对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申请转入普通高中的学生需参加对口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且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对口普通高中学校的成绩要求。
根据学生申请,由中职学校会同对口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研究、确定转入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名单并公示后,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把从中职学校转入普通高中的学生情况向市教育局备案。
学籍转接。中职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后,注销其中职学籍,纳入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未达到对口普通高中学校成绩要求的,继续在中职学校就读。学生学籍在中职学校期间享受职业教育免学费等相关资助政策,学籍转入普通高中后按照普通高中的相关政策执行,不再享受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
4、根据学校课程设置和学分认定办法,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之间实行学分互认,对转入学生已经修习完成课程进行学分和学业成绩认定,不得重复进行考试,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5、各普职融通实验校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上交普职融通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报告。
招生计划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的意见(试行)》(成教办〔2017〕11号)实施办法,经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备,成都市中和职中、成都市中和中学等19所中职学校和19所普通高中2020年举办普职融通实验班,并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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