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福建厦门集美区中航城小区旁的一家生鲜超市内,一大妈因婴儿车挡了道,对仅4个月的婴儿下狠手,用指甲抠掉婴儿脚上的皮,导致伤口红肿。
6月10日,厦门市集美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事人报警后,警方于当天已将此事处理完毕。
10日中午12时许,厦门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6月7日17时许,杏林派出所接张女士报警称,其在超市购物时,婴儿车内四个月大的孩子被人掐伤,即迅速出警开展调查。当日21时许,民警在集美区某出租房找到违法行为人杜某玉(女,56岁,福建漳平人),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查,杜某玉交代了其在超市购物时,因婴儿车停放在收银台前影响其结账,故心生不满,遂用手指甲狠掐了一下车内婴儿的左脚内踝,造成该处表皮剥落、局部红肿。因“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集美警方对违法行为人杜某玉依法治安拘留。警方表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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