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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中小学出现的“手机口”项目是啥?

时间:2024-05-20 08:30:21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张庭铭 唐子晴

“拨打电话后只需要打开手机免提,什么也不用干,每小时就可以轻轻松松赚到100元零花钱……”近日,成都高新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个别在校学生受到类似的兼职广告蛊惑,偷偷背着老师、家长使用自己或家人、同学的手机卡,通过两部手机连接参与“手机口”项目。

这看似是一个通过网络轻松挣钱的兼职项目,其实本质是一种帮助诈骗分子的行为。那到底啥是“手机口”项目?孩子参与了会导致啥法律后果?为此,5月19日,四川在线记者邀请到了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官袁野来告诉你这背后的法律知识。

“手机口”项目是啥?

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

据了解,所谓的“手机口”项目,就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实施过程中,诈骗分子会要求孩子(即是该诈骗方式中的“工具人”)准备两部手机,一部通过QQ语音、视频通话连接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则拨打诈骗分子提供的不特定受害人电话。

其具体操作流程是,诈骗分子通过手机1与孩子保持通话,再要求孩子通过手机2拨打潜在受害人电话,并将两部手机放在一起,或要求孩子使用音频数据线将两部手机连接以实现语音中转。在这样的模式下,诈骗分子就可以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即使其身在境外也能与本地的受害者产生电话语音联系,从而实施电信诈骗。

其中,诈骗分子对孩子的要求之一就是全程不准说话。由于该方式成功掩饰了诈骗电话归属地,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受害人看到的来电是本地号码,警惕防范心理一旦松懈,极易落入诈骗陷阱。

据媒体报道,不仅仅是成都,我省的遂宁市以及省外的重庆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赣州市等地都出现了类似的诱导未成年人帮助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

对此,成都市公安局民警提醒,当前网络诈骗呈现出多样化、匿名化的特征。受害群体也更加多元,学生和年轻人极易被卷入其中。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多渠道了解具体案例和相关知识,谨防“两卡”(即银行卡、电话卡)犯罪,警惕网络轻松挣钱兼职陷阱,当心成为犯罪“工具人”。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参与类似的项目,务必与孩子做好深入沟通,并带孩子前往就近公安机关核实孩子是否有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参与其中有啥法律后果?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能会涉嫌诈骗罪或者帮信罪

参与其中有啥法律后果?袁野告诉记者,根据目前公开披露的情况来看,搭建“手机口”的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与被害人沟通实施诈骗,但其在搭建“手机口”设备时能完整听到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全过程,系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行为仍提供帮助。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这就是说,行为人搭建‘手机口’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明知诈骗分子在实施诈骗犯罪还为其提供通讯工具或者通讯传输通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情节严重被认定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诈骗罪,即是可能被认定为诈骗共同犯罪。” 袁野说。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的定义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袁野解释,行为人搭建“手机口”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明知道诈骗分子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情节严重被认定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帮信罪。

按照我国刑法,诈骗罪根据具体涉案金额和情节可以划分为三个量刑档次,分别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将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搭建‘手机口’的行为人可能还是未成年人,具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还需要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和犯罪情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袁野说。

浏览量:  责任编辑:范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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