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系成都市武侯区和新都区强力联手打造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全日制公办小学。学校由成都市五朵金花学校——成都市龙江路小学领办,由该校教育集团统一管理,实施“两自一包”的办学模式。
新都校区将秉承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愉快教育”核心办学理念,坚守“乐学乐教、悦人悦己”校训,努力培养“悦人悦己悦天下”的未来英才,实现“让每一个孩子享有自信与成功”高远教育追求。
学校位于新都区成北新消费活力区斑竹园街道廖家湾TOD板块,占地43亩,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设计规模36个班、1620个学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在职教育教学人员。所有应聘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能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智能手段进行教学,有一定的创新策划能力,业务能力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4. 有科研意识,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二)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勤干精进;
2.专业对口,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专业不对口,须取得所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在中小学校从事3年及以上(累计3年均可,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小学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任教经历;
4.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 年龄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教师,年龄可适度放宽。
(三)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百千万工程”培养对象;
2.区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3.参加赛课或教学技能竞赛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4.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6. 所培养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的学科竞赛教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8.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2024年1月12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1.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1月12日至1月22日12:00。
2.资格审查:2024年1月22日至1月25日12:00。
3.笔试时间:2024年1月27日(星期六)。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三) 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4年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报名表暨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表暨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任教经历和就业情况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需要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24年1月27日9:00前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月27日(星期六)9:00-10:30
笔试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黄河路209号
2.笔试科目: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或通识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小时现场公示栏查询,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参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校验资料。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放宽至1:2的岗位,全部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在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过程中,如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要求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考点现场公示栏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由应聘者提供应校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还须提供放宽条件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书由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者现场填写);
(7)任教经历证明1份(教师继续教育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资料);
(8)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 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月27日(星期六)14:00-18:00
面试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黄河路209号
2.面试方式:面试分无生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开考比例:按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不得低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面试考生的折合后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低于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点现场公示栏发布。
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排名并列。如同一岗位的最末一名因排名并列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一)体检由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在考点现场公示栏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与招聘学校签订《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拟聘教师承诺书》。
(二)2024年8月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含试用期)。
(四)拟聘人员报到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五)在2024年8月16日前到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完成报到手续。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特别优秀的教师,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可以纳入编制体系】
十一、纪律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18116588627
监督举报
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15982167677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校咨询电话。
十二、特别提醒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
1.2024年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4年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都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
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18116588627;李老师:13648050586
通讯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黄河路209号
扫码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