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会有更多资本进入民办教育领域,这对丰富教育资源是好事,但也避免不了出现逐利资本带来办学的急功近利。”
近期,贵州省黔东南州教育局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提案时透露,州内调研发现相关问题主要表现为:在学前教育领域表现为举办者不重视幼儿园办园质量和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一味迎合群众的盲目需求开展小学化教育教学,只顾快速扩张学生规模,圈地圈钱;在高中教育领域表现为学校为抢生源而将高中教育异化为高考培训教育,以强化应试能力而减少非高考科目的课程开设,有的以升学成绩“赢得”市场竞争,有的以无底线招生“赢得”经济利益;在职业教育领域表现为举办者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和企业合作谋取利益。
黔东南州教育局介绍,从党的十八大报告“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支持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再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党关于民办教育的主张逐步从支持向规范转变,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条例修订也与党的决策变化一脉相承。
目前,黔东南州有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2285所,在校生人数907478人。其中民办学校517所,占比23.29%;民办学校在校生98796人,占比10.89%。民办学校中,幼儿园491所,占比34.99%,在园人数64105人,占比39.16%;民办小学3所,占比0.47%,在校人数1208人,占比0.31%;民办初中4所,占比2.47%,在校人数2627人,占比1.36%;民办普通高中13所,占比28.89%,在校人数11568人,占比11.35%;民办中等职业学校6所,占比24%,在校人数5007人,占比8.96%。
其中,全州现有普通高中学位125680个,实有学生103221人(含民办高三复读),学位闲置总数22459个,其中民办高中学位闲置8354个。黔东南州教育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新增普通高中显然不符合我州教育发展的需求,如果放宽政策再批再扩,只能让资源闲置更多,让投资风险更大。或损害举办投资者的利益,或让适龄少年就读高昂的民办高中而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答复还指出,民办教育的公益性更加强调和支持“普惠性”“非营利性”,将教育事业列为招商引资项目,势必会把教育作为投资回报的渠道,或违背了黔东南州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对教育“高质量、低收费”的需求。
黔东南州教育局表示,下一步将从严把准入关口、强化常规督导、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保障,强力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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