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教育部新闻办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文,其中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