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帮助教师掌握教育惩戒的具体要领,提高教育惩戒的执行能力,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21年7月5日,大邑县北街小学在学校学术厅开展了2020-2021学年度下期《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培训会。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帮助教师掌握教育惩戒的具体要领,提高教育惩戒的执行能力,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21年7月5日,大邑县北街小学在学校学术厅开展了2020-2021学年度下期《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培训会。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大邑县国炯律师事务所律师、北街小学法律顾问伍德福律师明确指出,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教育惩戒并非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有着具体的标准和尺度,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随后,伍律师详细地给老师们解读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定《规则》的法律依据、教育惩戒实施原则与具体操作以及如何合法、有效的制定校规校纪。
伍德福律师还重点讲解了《规则》第十二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3、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4、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5、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6、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7、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8、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
最后,北街小学郑俊红校长强调了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要做到常抓不懈,广大教师要在工作中做到牢记使命、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敬业爱岗。老师们要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自觉增强职业责任感。
郑俊红校长还要求老师们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的内容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在教育教学中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用恰到好处的教育方式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既教育好学生,又要保护好教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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