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初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有利于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师生的法制意识,丰富师生法律知识,8月26日下午,成都市实验小学明道分校(以下简称:实小明道)特邀四川兰上兰律师事务所的曾顺兰律师团队到校,为全体教师带来了一场法治专题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曾顺兰律师给老师们讲解了《民典法》的重要变化和校园安全事故责任及预防两个方面内容。
首先,曾顺兰律师讲解了《民典法》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讲解,并重点讲解了其中三个与日常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变化。
接着,曾顺兰律师从学校安全事故责任及预防和司法实践对学校发生的常见学生伤害事故的裁判两个方面向全体教师讲解了相关知识。
最后,曾顺兰律师还给老师们讲解了应当如何预防课间伤害事故的五条措施:
一是日常、课间安全教育有据可查;
二是安全警示公示;
三是建立课间巡视值守制度;
四是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是禁止教师课间安排学生从事与教学无关的辅助性工作。
通过此次法治专题讲座的学习,相信全体教师都能在生活、工作中,用法律知识寻求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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