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做了桡骨远端骨折手术,68岁的李文碧还在住院治疗。11天前,她在小区内与一位骑儿童自行车的6岁男孩发生碰撞受伤。然而,到底是孩子骑车撞了老人,还是老人走路时撞了孩子?因事发地处于监控盲区、无目击证人,双方各执一词,事件陷入了一场“罗生门”……
事发现场
病床上的李文碧
老人和骑童车男孩相撞受伤
孩子家长先行垫付1.3万元
6月4日,位于成都锦江区的锦蓉佳苑小区,一场发生在小区环形道路上的意外,引来了众多业主围观,并帮助伤者。
据一位业主称,一个骑儿童自行车的男孩和一位太婆撞在了一起。根据该业主拍下的现场视频显示,小区内部一条环形主道和一根绿化带步道交汇处,一把扇子和一张浸满血迹的手绢掉在地上,旁边围了人,有人扶着一辆儿童自行车,而太婆已经站起身来,用手捂着鼻子。不远处,一名男子抱着一个小男孩。随后,流着鼻血的老人被送上了救护车。
受伤老人李文碧的儿媳妇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事发现场的扇子和手绢是自己婆婆的物品,当天是孩子骑车撞了老人。事发后,孩子的父母赶到了现场,协助120把老人送往医院,“孩子妈妈在电话里跟我们致歉,说孩子把我妈妈撞到了”。
在李文碧儿媳妇提供的一段视频中,孩子母亲告诉老人:“你不要紧张,你放心我们不会扯皮,保证会负责的。”
当晚,孩子家长先行垫付了治疗费及护工费共计约1.3万元。经医院诊断,李文碧除了腿部有擦伤外,双手桡骨远端骨折。
到底谁撞了谁 双方各执一词
然而,面对后续4万元的治疗费,孩子家长没有再主动支付。对于孩子家长不再主动承担老人治疗费的举动,李文碧家属难以理解,“他们已经承认了是孩子撞了老人,并说了会负责的。”
躺在病床上的李文碧说,当天傍晚7点过,她吃了晚饭出门去接孙子,沿着小区内的主道往大门外走,刚好走到一个绿化带小路的交汇口,孩子就是骑车从这条小路冲出来,把她撞了。“我趴在了地上,孩子也坐在地上哭,自行车倒在一边,孩子用手表电话打给他妈妈,说‘妈妈你快来,我撞到婆婆了’”。
日前,记者前往锦蓉佳苑小区,根据小区物业监控显示,事发当晚,确实看到了孩子在小区内骑儿童自行车,但对于发生意外的现场,监控没有覆盖。
最先到达现场的一位小区保安回忆,在接到物业电话后,他到现场看到老人和孩子都坐在地上,自行车倒在一边,具体是怎么发生碰撞的,并不清楚。
记者同时询问了多名在现场的小区业主,均表示没有看到相撞的一瞬间。
那到底是谁撞了谁?孩子母亲称,当天是由阿姨带着在小区内耍。事发后,孩子给她打电话时,并没有告知撞到婆婆了,只是一直在哭。“我下楼之后,老人说是我们孩子把她撞了,我们也没多问,看到孩子一直在哭,就先协助120把老人送去了医院”。
当天,孩子父母垫付了1.3万元的治疗费和护工费。孩子母亲说:“后来孩子描述,说他骑车到了交汇路口就刹车了,是婆婆走过来撞到了自行车。”也正因为此,后续的费用,孩子家长才拒绝支付。
目前,由于双方均没有证据能够表明是谁撞了谁,事件的处理陷入了僵局。
律师观点
老人主张被撞要求赔偿,需要举证证明
其实,锦蓉佳苑小区物业在5月22日就贴出了一份关于小区内禁止骑车的温馨提示,上面对小朋友骑自行车和滑板车进行了提醒。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称,小区物业对此并没有责任,因为物业尽到了提示义务,骑车小孩与老人相撞也并非物管对小区道路设计设置不合理造成。如果老人受伤,是孩子骑车冲撞所致,那么孩子的监护人将承担侵权的责任,但由于事故细节并不明确,可以向司法鉴定所提出申请,根据痕迹和双方受伤部位来分析判断。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程颖律师认为,首先发生事故的地点是住宅小区的内部道路,童车也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的“非机动车”,因此此次意外不是交通事故,属于人格权纠纷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老人主张被撞要求赔偿,则需要老人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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