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坛同农商银行归到了补发的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金889元,虽然每月补助的钱不多,但至少能补贴家用,这笔资金的到账犹如一场“及时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的生活压力,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罗家庙村六级因病伤残军人邱叔叔高兴地说”。
近日,邻水县坛同镇将2024年8月至12月、2025年1月至2月,共计7个月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名单公示表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后,通过广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及时、准确、足额将13.56万元发放至优抚对象社会保障卡账号,惠及辖区19个村(社区)426名优抚对象,涵盖了伤残军人、参战参试、带病回乡、“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多个类别。在资金核算与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优抚政策,对每位优抚对象的信息进行了反复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通过发放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使他们的基本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关心关爱优抚对象的社会氛围得到有效提升,从而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和满意度。
据悉,此次调标统筹兼顾国家财力、对象贡献等因素,彰显尊崇尊重和关怀优待,实现国家连续第20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
据了解,此次优抚对象调标,涨幅最高的是一级因战、因公、因病伤残军人,每人每年分别提高7470元、5914元、4486元;其次是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含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等)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04元,提至每人每年10584元;再次是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32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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