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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入学,请你监督

时间:2023-05-25 08:52:54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作者:张瑾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23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正当权益,成都市教育局特别设置了招生入学投诉举报二维码(见下图),以方便家长对招生乱象进行监督举报。比如发现以访校、开放日为名,违规登记考生(家长)信息、承诺录取、提前收费、自行举行考试等违规行为,广大家长和市民可扫描该二维码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成都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那么,今年成都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哪些属于违规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面:

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学校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面:

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做到学校招生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不得违规跨市州招生。除实验班、平行班外,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冠名设立其他班型。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据了解,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就曾接到家长反映,个别学校借家长访校、学校开放日等活动,擅自收取学生简历、登记学生成绩信息、违规承诺录取,扰乱了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成都市教育局核实后对相关学校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其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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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责任编辑:范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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