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2021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检查将针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主要检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校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尤其要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大宗食品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检查制止食品浪费行为落实情况。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此次检查重点关注疫情防控准备及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食品安全控制状况,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落实情况等。
此次检查,将采取学校自查和实地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学前,学校自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县(市、区)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近三年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春季专项检查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抽查清单。抽查学校比例不低于1%且总数不得少于20所,抽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店不少于40户;抽查内容需对省级平台抽查清单中所涉及的事项实现全覆盖。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抽查近三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事件、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风险隐患较多的学校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2021年春季检查中零案件或案件较少的市州。9月30日前,县级相关部门完成全覆盖检查,省市两级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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