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推进“十四五”期间,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助力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文件推进以教师自主学习、系统提升、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国培计划”改革。
“十四五”期间,实施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深度培训。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师校长能力整体提升。辐射带动省、市、县、校级教师培训,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
加大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力度
在培训内容方面,《通知》要求,落实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综合提升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加大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能力。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生态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纳入教师校园长培训。
推进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
在机制改革方面,《通知》强调要实行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完善线下集中培训、在线培训、校本研修融合的混合式培训,推进教师常态化学习。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开展教师自主选学试点,建设选学服务平台,教师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探索教师自主发展机制。完善学分认定登记制度,强化培训学分银行建设,推进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
同时,创新教师发展协同机制。建立师范院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协同开展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机制,建设国家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
推动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融合
《通知》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和机构探索“智能+教师培训”,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教师专业发展测量与评估机制,对教师精准测评、指导,实施智能化、个性化、交互性、伴随性培训,形成人工智能支持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的机制。
将服务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作为师范院校评价重要指标
《通知》要求,以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为基础,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大学、专业机构、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共同参与,建设一大批专业、引领、创新型培训机构。改进师范院校评价,将服务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指标,引导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开展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探索。同时,要完善高校、中小学从事教师培训工作的人员待遇保障机制。
完善培训机构资质准入标准
在监管评价方面,《通知》要求通过大数据评估、参训学员网络匿名评估、专家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管评估。完善培训机构资质准入标准。探索建立项目等级制度,倾斜支持精品项目、淘汰不合格项目。探索周期遴选与免评备案相结合的制度,鼓励绩效考评优良的单位连续承担同类培训项目。将具备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培训过程管理的条件和能力作为培训机构遴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通知》还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障“国培计划”实施。在地方相关重大教育发展项目中将教师培训作为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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