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四川报道

四川一新兵拒服兵役被惩戒!户籍永久标注

时间:2020-10-20 08:51:18  来源:宝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作者:网站编辑

  近日,四川雅安市宝兴县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发出“关于对陈鹏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通报”,决定对拒服兵役新兵陈鹏实施惩戒。

  全文如下

  ↓↓↓

  关于对陈鹏拒服兵役实施处罚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拒服兵役新兵陈鹏实施处罚,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鹏,男,身份证号51312820010909xxxx,宝兴县穆坪镇穆坪社区人,大专学历。2019年9月,经县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批准入伍至空军河北某基地服役。

  陈鹏入伍后,以各种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拒绝服兵役,经县征兵办公室、所在部队领导及家属多次做其思想转化工作,仍拒服兵役。其所在部队按规定对陈鹏作除名处理。

  二、处理意见

  鉴于陈鹏拒服兵役的行为,影响恶劣,严重干扰了我县正常征兵秩序,为教育警示适龄应征青年,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由县征兵办公室会同公安、民政、教育、人社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给予陈鹏如下处罚:

  (一)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二)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自2019年12月31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复)学手续;

  (四)取消其家庭和个人义务兵优待,并处以个人及其家庭宝兴县2019年度义务兵优待金两倍罚款(2.699万元);

  (五)将陈鹏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通过县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宝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浏览量:  责任编辑:范雨洁  
点赞
首页
首页
推荐资讯
4月5日,这些车辆禁止上四川高速公路
4月5日,这些车辆禁止上
小学生拾金不昧获每年6千元助学金
小学生拾金不昧获每年
四川考生注意!2月21日起可查询2023年考研初试成绩
四川考生注意!2月21日
四川将用3年时间全面消除中小学大班额
四川将用3年时间全面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简介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15019259号-6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850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川网文〔2019〕5499-44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029
川广审批准字[2019]13号
四川非凡魅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 林小明 13608177936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