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微博用户小周发布视频称,13年前她就读于四川绵阳东辰学校(下称东辰学校)2009届15班时,遭到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吴某某的多次性骚扰,包括摸胸、贴脸、接触下体等。
多位男生则指控,他们遭到吴某某的体罚和辱骂。举报人数一度逼近200人,几乎贯穿吴某某在东辰学校的整个执教生涯。
8月8日,受害者之一、曾在微博实名举报吴某某的小周向记者发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受访者供图
该告知书显示,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一案的案件材料。
该告知书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未成年人适用)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该告知书盖有绵阳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章,落款日期为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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