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泸州市民生办获悉,《2020年泸州市办好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出炉。
从《方案》中,涉及泸州的民生实事有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幼儿保教费、实施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26件,共计安排财政资金4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3.1亿元,省级补助5.8亿元,市、区县安排4.1亿元。
26件民生实事
01 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5.33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
02 为4.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03 为3.1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04 为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的25.0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05 选派不少于80名教师到“三区”支教,为推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06 免除4.01万名公办、民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学费。
07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以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市425.1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08 在脱贫攻坚期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实现“早发现、早治疗”,全面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水平,2020年预计体检68489人。
09 分别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特别扶助。2020年预计保障农村奖励扶助对象154364人、特别扶助对象9298人,从一定程度上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基本生活。
10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420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20元提高至550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1 全市38.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给予代缴,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负担。
12 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确保66.65万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13 全市7.73万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减轻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压力。
14 面向城乡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0年计划培训2.5万人次,重点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技师培训等,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15 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46601名困难残疾人提高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100元,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16 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做好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推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17 以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为重点,开工改造城镇棚户区住房618套,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
18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600公里农村公路。
19 对全市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处置,组织开展1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实施200户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
20 从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324名水利工程村级巡管员和2067名生态护林(草)员,并给予劳务报酬。
21 深化行政村4G网络覆盖,建设20个4G基站,推进实现村村通4G网络。
22 建成5个省级安全社区。建设73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到2020年底90%的城乡社区建成儿童之家。
23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在全市74个行政村开展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新(改)建26968户左右,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逐步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
24 全市2个博物馆和纪念馆、2个美术馆、9个图书馆、8个文化馆、127个乡镇文化站、16个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
25 全市3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免费、低收费体育健身服务权益。
26 2020年计划安排15664个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向户户通工程升级后的运行维护,保障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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