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第一小学于2024年9月30日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向全体师生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培养他们珍爱生命、文明行走的良好习惯。

在活动中,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了以下倡议: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遵守学校路队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上学、放学的路上,须在人行道上行走。在路上行走时不要玩耍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遵守人行横道信号灯; 爱护交通设施,不翻越、骑、坐交通护栏。不满12岁,不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乘坐车辆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等候公共汽车时要在站台上,等车停稳后,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

此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包括升旗仪式、专题讲座、红领巾广播站、校园电视台、主题班会、发放手册及宣传单等。通过这些活动,全体师生对道路交通安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认识到只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形成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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