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务员招考35岁门槛松动”话题引发关注。据报道,全国已有近30个省份启动了2023年度公务员省考招录,近些年已有约10个省份将部分岗位年龄调整为40周岁以下。
记者查阅今年多地统一考试录用的公务员公告发现,多地公务员招录公告中,已放宽部分岗位的年龄限制。
天津公务员招录公告中提出,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显示,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对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写明,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提到,面向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录机关决定。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用人单位招聘应否设置年龄限制?“35岁就业门槛”一直是网友关注的话题。在社交平台上,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有网友表示,一到35岁就感到焦虑,担忧被解雇。还有网友直言,“35岁正处黄金年龄,既有工作阅历,又有实践经验,不应该被限制”。
实际上,打破招录年龄限制问题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胡卫指出,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单位将35岁作为招聘红线,40岁及以上骨干被“一刀切”、边缘化的情况时有出现,人力资源浪费现象较为普遍。他建议,修订相关劳动法规,要求用工企业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并在各类企业中保证一定的40岁及以上人员比例。
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认为,35岁左右的劳动力是职场上的“生力军”,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上升空间。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考虑不同种类工作的特性和年龄匹配度,对于一些需要丰富经验和阅历的岗位,应当向35岁及以上的群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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