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深夜,安徽肥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4·3肥西县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补充通报》。
通报称,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深入流调溯源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郭某东存在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其立案调查。
记者注意到,郭某东活动轨迹中,其曾8次翻墙进、出学校:
3月28日12:55,乘坐火车到达合肥站(自辽宁葫芦岛乘Z114次列车,经商丘站转K1395次列车),在合肥站内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结果为阴性)。
3月28日13:37,乘坐226路公交车(车牌:皖AC3919),14:47到中环城站下车转80路公交车(车牌号:皖AB8868),15:38到达肥西文达学院站下车后,从外国语学院罗森便利店附近翻墙进入学校。
3月29日16:32,翻墙出校,16:45分在巴莉甜甜买食品(自述店内除收银员外另有2名小孩)。16:51在树袋熊网吧上网,18:55离开网吧。19:47分再次进入树袋熊网吧,21:32离开网吧。21:42进入西庐大药房买药。22:01翻墙进入安徽外国语学院。
3月30日13:53翻墙出校,13:54在志林超市买香烟。14:05分在树袋熊网吧上网,21时左右翻墙回校。
4月1日12:06翻墙出校,12:09,在沪上阿姨买奶茶,12:11,在琪峰水果店买香烟,随后翻墙进入文达学院。15:20,到树袋熊网吧上网,19:20,离开网吧到阜阳名吃店吃饭。20:23翻墙进校。
4月2日19:22,在陈记淮南牛肉汤馆吃饭,饭后从后门进入学校。
根据深入流调结果,郭某东的在肥密接、次密接均已落实管控,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此前,肥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安徽外国语学院疫情相关情况通报》。
其中称,经调查,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徽外国语学院违反防疫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导致疫情传播风险,严重影响日常社会秩序。
肥西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学院负责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员郭某英和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平依法行政拘留,并视情将对学院其他负责人依法追责。对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的郭某东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责令学院立即整改,加强教师、职工、学生和第三方机构服务人员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3月10日,合肥市司法局曾发布《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秩序的行为及法律后果明白纸》:隐瞒病情、未按照规定报备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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