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没被录取,可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上竟存在所报考学校的学籍。9月28日,山东泰安的壹粉“李律师”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今年5月,他突然发现,学信网上存在着一则学籍信息,学籍显示的学校、专业,就是他13年前考取研究生时所报考的学校及专业,甚至学籍中还显示“他在学校呆了3年”,而且还有学号。实际上,他当年确实考过这所学校研究生,但并未被录取。
这让他产生了一系列问号:莫非13年前他考上了研究生?既然没录取,学校为何会有自己的学籍?……
报考在职研究生发现有研究生学籍
今年5月份,36岁的李亮(化名)准备报考在职研究生,然而在使用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注册学信网后,他发现有一所大学曾给自己注册了研究生学籍,突如其来的这则学籍让李亮瞬间想到了13年前他参加河南大学考研一事。
“我是在山东上的本科,2007年本科毕业,当时报考的河南大学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李亮回忆,通过自身的努力,他在研究生初试中脱颖而出,顺利进入到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后,他按照要求来到河南大学参加了复试。
“我记得那年河南大学复试线是335分,我应该是压线进入的复试,当时在河南好像呆了三天,复试成绩我记不清了,反正最后学校念的录取名单里面没有我,没想到今年竟然在学信网里看到了我在河南大学有硕士研究生学籍。”李亮告诉记者,在这则河南大学学籍中,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就是他本人,而报考学校、报考专业等也与13年前他报考的大学、专业等相同,甚至还有了河南大学的学号,更有意思的是,学籍中显示入学日期为2007年9月1日,离校日期为2010年11月22日,学籍状态却为取消学籍。
得到答复是“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存在工作失误”
李亮表示,2007年他所报考的是河南大学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如果2007年9月1日入学,毕业的时间恰好是2010年,“当时我未收到过录取通知书,发现我有河南大学学籍后,我到人才交流查过我的档案记录,河南大学未曾调档。”
没有被录取,那学校怎会注册学籍?带着一系列问题,李亮先后向河南大学和河南省教育厅进行了反映。
“河南大学给我的回复是,当时参加复试的一共17人,而我当时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位列第17名,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我没被录取,之所以出现我的学籍,是因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李亮称,在向河南大学反映后,今年8月份,河南大学曾有4名工作人员找过他,由此双方见面进行了沟通,并给予了信访回复。
“之后,我向河南省教育厅反映过,他们给出的答复和河南大学基本一样,说当时是批量注册的学籍,如果后期发现问题,学籍再给予注销,是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存在工作失误。”李亮说,在他接连向河南大学和河南省教育厅反映后,现如今学信网上的河南大学研究生学籍已经查不到,不过他保留了证据。
信访意见:“不存在冒名顶替,研究生未被录取”
根据李亮的提供盖有河南大学信访办公室公章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河南大学针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向李亮做出了回复,记者看到,在李亮提出信访后,河南大学组成工作专班,通过查找档案和有关工作资料,询问时任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尽力还原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建立学籍等过程。
经调查,2007年1月参加河南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共有17人,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而确定的拟录取名次中,李亮位列第17名,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无法录取该生,所以未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07年处于全国高校学籍信息化初期,为避免误操作,学校对先期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注册,随后在核对时如发现问题,再给予注销,被注销学籍的学生,其学信网上显示的个人信息即为“注册学籍取消”,李亮本人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的信息,即这种情况。
《河南大学法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收取档案名单》、《河南大学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属于研究生学位表决票(2010年)》、《河南大学颁发毕业研究生学位证书登记表(2010年)》等材料,均没有出现李亮的名字,结合其他调查情况,能够确定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期间,没有其他人顶替李亮的学籍信息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此外,在李亮提供的河南省教育厅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中,河南省教育厅也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内容与河南大学给出的答复基本相同。不过记者发现,在该意见书中提到,信访人要求学校恢复其学籍并颁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无事实依据。
综合事实和理由,河南大学调查及当事人的回忆等证言证词,基本还原当时的情况,虽然出现当事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违反操作流程等问题,但不属主观犯错,亦未造成严重影响,李亮未被录取是事实,河南大学在研究生招录过程中也未出现冒名顶替等其他违规情况。综上本机关决定对河南大学信访处理意见予以维持。
针对李亮的遭遇,9月28日记者联系到河南大学,“我们已经安排学校的宣传部予以回复。”学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但截至发稿前,河南大学未给予任何回复。
与此同时,记者也联系到河南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已转交给新闻办,但截至发稿前同样未给予回复。
目前,对于出现河南大学研究生学籍一事,李亮提出要求恢复学籍、公开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记者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相关政策:
新生报到复查合格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所谓的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记者在教育部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了解到,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它有关证件,按培养单位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经培养单位批准。新生报到后,经培养单位按照招生规定复查合格,准予注册者,取得学籍。
2007年由纸质学籍开始转为电子学籍,记者也查询到在2007年3月13日,教育部曾下发一则《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在《通知》中写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和核准并公布的年度招生计划对高等学校拟录取的考生予以核准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每年9月1日之前将各高等学校在本地的招生录取数据信息报教育部。教育部对所报录取数据信息汇总审核后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分发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供高等学核核对。
新生报到后,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包括在网上核对以下录取信息内容;(一)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二)录取院校、专业层次(本科、专科<高职>、预科),录取类型(统考、单招、保送等)。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依据本办法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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