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成都报道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违规放飞无人机最高罚10万

时间:2020-10-19 08:34:19  来源: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  作者:网站编辑

  10月18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了解到,为维护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有关事项已经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净空保护区涉及哪些范围?

  据了解,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东部新区涉及:三岔街道、草池街道、福田街道、玉成街道、石板凳街道、丹景街道、贾家街道、石盘街道、养马街道、芦葭镇、董家埂镇、海螺镇、高明镇、武庙镇全域范围。

  净空区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记者获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

  (二)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三)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飞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四)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违规放飞无人机将重罚

  根据《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上空放飞影响安全的民用无人机,由净空区域保护区所在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凡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鼓励市民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空军飞行管制部门电话:(028)85399067。

  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电话:(028)85702366(白天);(028)85702365(夜间)。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电话:110;(028)27559110。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浏览量:  责任编辑:范雨洁  
点赞
首页
首页
推荐资讯
成都2022年新生儿爆款名字出炉
成都2022年新生儿爆款
成都将继续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成都将继续提供免费核
成都公安通告:拒绝接受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这些法律责任
成都公安通告:拒绝接受
@初三毕业生,这批征集志愿请关注!
@初三毕业生,这批征集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简介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工信部备案号:蜀ICP备15019259号-6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850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川网文〔2019〕5499-44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029
川广审批准字[2019]13号
四川非凡魅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 林小明 13608177936


[向上]